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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丰硕成果 显自律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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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4日,上海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从颁布至今,已正式实施六年。6年来,各级市容管理部门深化推进责任区管理工作,不断提升责任单位的履责意识,大力倡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自觉参与责任区管理工作的意识,在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值《办法》六周年之际,各区精心制作了短视频,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朋友展示多年来责任区管理工作的机制创新和建设成果,市质监中心通过微信平台将分期为大家呈现各区的优秀作品。其中,长宁区、宝山区、松江区的短视频已于近期在“市容质监”公众号上发布,各区紧紧围绕责任区管理工作目标,创新工作机制,深入践行“我的门前我清洁,我的区域我负责”的自律自治理念,鼓励社会大众共同参与责任区管理工作,提升责任区管理实效。

下一步,各区将继续夯实责任区管理基础,提供更多创新举措,提升管理效能,助力全市责任区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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