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0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4月26日
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0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