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绿化 2022年5月19日 资讯 0 Comments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8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2019年12月28日 Tagged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席令 文章导航 Previous Previous post: 美丽广西的绿色保障——广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观察Next Next post: 科技兴场,释放林业“绿动力” 相关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 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任命李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土库曼斯坦联合声明(全文) 发表回复 取消回复要发表评论,您必须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