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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阔步迈向“公园城市”

宣城市被正式授予“安徽省生态市”称号,成为全省首个省级生态市,多彩宣城又因此增添一张靓丽“名片”。

2011年以来,宣城市紧紧围绕创建国家级生态城市目标,始终坚持“生态立市”、环境优先发展战略,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大力发展生态产业,有力推动了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良性互动、和谐共生,实现了经济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推进,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同步提升,呈现出经济较快增长、污染持续下降、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的良好态势。

宣城市坚持城市建设规划先行的原则,注重加强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为高标准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打下了良好的规划基础。该市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成立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颁布实施《宣城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各县市区和乡镇配套编制生态功能区划、区域生态建设规划等,构建完整配套的生态建设规划体系。

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宣城市近年坚持把结构调整作为生态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大力推进生态农业、工业、林业、旅游工程建设。研究制定了装备制造、轻工、有色金属等6个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通过发展生态农业,不断扩大绿色农产品和有机食品生产,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出台《关于加快市本级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业、文化旅游业等现代服务业,提升产业层次。同时,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先后关闭小煤矿68家、非煤矿山17处,拆除粘土砖瓦窑78座、水泥机立窑生产线14条,淘汰化工企业60余家、造纸企业70余家。

宣城市还先后出台《关于在承接产业转移中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肃查处未批先建行为,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和直排偷排等违法行为。从2010年起,连续四年开展环保“绿剑行动”,检查重点企业1043家次,立案处罚149起,公开挂牌督办32家,关闭铅酸蓄电池、化工、造纸等企业127家。

宣城市坚持自上而下、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的原则,扎实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2011年以来,全市累计争取国家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近亿元,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惠及人口19.77万人。建立农村集中式人工湿地、氧化塘和太阳能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91个。全面推进南漪湖、水阳江、青弋江、徽水河等重点流域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先后投入7亿余元,扩建11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9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和7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铺设城市配套建设污水管网353.4公里,全市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达20.82万吨。全面完成市区89台燃煤锅炉整治,提前2年完成城区燃煤锅炉淘汰任务。

2012年,宁国、绩溪被正式命名为国家生态县,并被批准为第五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2013年,郎溪、泾县、广德、旌德创建国家级生态县通过省级验收,并推荐上报待评。2013年,该市国省控水质监测断面达标率为100%,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大气环境质量优良率为87.9%,全市功能区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达标率为100%,成为全省3个单元生态环境状况最优的城市之一。

生态建设持续推进呵护蓝天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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