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有市民通过《局长信箱》来信反映,宝山区真大路333弄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将不属于该小区的两卡车散装垃圾倾倒至真大路333弄内的临时垃圾堆放点,该市民认定这是环境污染事件,并且有损上海形象。上海市市容环境质量监测中心收到来信后,在第一时间与宝山区市容质监部门负责人取得联系,双方约定当日下午在事发小区内碰面,现场核实市民反映的情况。
督查人员通过现场勘查发现所有建筑垃圾已经清运完毕,随后走访小区物业,通过物业公司现场负责人得知,该市民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事件的起因是位于真大路333弄马路对面的真大路358弄小区物业公司的上级物业管理总公司与真大路333弄小区物业公司的上级单位是同一家,而真大路358弄小区物业公司在处置建筑垃圾及大件生活垃圾时曾遭遇到一些困难,最后通过上级物业总公司的协调,将真大路358弄小区的建筑垃圾及大件生活垃圾驳运至真大路333弄小区进行处置。但目前真大路358弄物业公司已经有能力自行处置该类问题,不会再发生该市民反映的此类事件。
最后,督查人员在现场对物业公司负责人员提出三点建议及要求:第一,建议物业公司日后避免将本小区的临时垃圾堆放点借给其他外小区使用,如情况特殊,也必须事先征得小区居委会及业委会的同意;第二,要求物业公司在处理建筑垃圾时,必须落实袋装化,在堆放建筑垃圾后要及时用帆布进行覆盖,在清运建筑垃圾时要开启喷淋系统进行降尘处理,尽最大努力减少对居民的影响;第三,要求物业公司要及时与环卫单位进行沟通,做到建筑垃圾和大件的生活垃圾的及时清运。事后督查人员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了投诉人,并得到了投诉人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