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在长江口水域责任区单位中进一步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切实保障《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有效实施,7月2日上午,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水上管理处对辖区内各责任区单位的垃圾分类情况开展了抽查。
检查发现,某单位码头未设置分类垃圾容器,对此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限期整改,配备好符合要求的分类垃圾容器,这也成为了市水管处对辖区水域责任区单位开具的首张责令改正通知书。此次抽查的其余几家单位码头场地、防浪堤、垃圾容器分类设置情况均表现良好,设置的分类垃圾容器内并没未发现混装现象。
市水管处将继续加强对责任区单位管理,同时加大对《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落实执行情况的检查,把生活垃圾分类要求落到实处,让垃圾分类真正成为维护好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的强大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