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静安区绿化市容质量监督中心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质量监测中心《2019年上海市市容环境质量监测专项检查推进计划》,联合第三方对整区推进垃圾分类的街道,开展全区159家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强制作业专项检查。旨在进一步贯彻《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文件精神,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政府引导、主体、资源利用、处理高效”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立具有引导作用的垃圾分类示范单位。
本次检查主要围绕分类容器配置规范、分类物流渠道规范、保洁人员作业规范和宣传告知规范等4个方面开展,检查的159家企事业单位中,示范单位(得分85分以上)有86家,达标单位(得分75分至85分)有21家,不达标单位(得分75分以下)有62个,达标率达到67.29%。本次检查发现,区域内中小院校的垃圾分类工作总体较好,而菜场、酒店餐饮业、医疗行业等单位得分普遍较低。
《条例》第四章明确规定了企事业单位作为垃圾分类投放的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垃圾分类的相关条款,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更应当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率先做好模范带头作用。下阶段,上海市市容环境监测中心也将联合各区市容管理部门,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强化对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