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日上午,普陀区新时尚工作专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住宅小区装修(大件)垃圾清运管理,就《普陀区住宅小区装修(大件)垃圾清运管理办法(试行)》,向各街镇征询意见建议。区巡视员孙萍出席,区委研究室、区文明办、区绿化市容局、区地区办、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城投公司、西部集团、普环公司相关负责同志,各街镇分管领导、绿化市容所所长参加会议。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普陀区委立足“为民服务解难题”,深入推进住宅小区装修(大件)垃圾整治工作,探索构筑常态长效机制。前期,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联合制订了《普陀区住宅小区装修(大件)垃圾清运管理办法(试行)》,从相关定义、总体要求、职责分工、投放管理、清运管理、保障措施等六个方面,对住宅小区装修(大件)垃圾清运管理予以明确。
会上,普陀区绿化市容局简要介绍了《普陀区住宅小区装修(大件)垃圾清运管理办法(试行)》相关内容,与会单位结合住宅小区装修(大件)垃圾清运实际情况,围绕《办法》展开讨论,提出了点位动态管理细则、细化监督问责机制、明确驳运费收费标准、统一属地物业考核标准、调整达标奖励下发频次等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围绕下一步工作,一是要明确责任分工,普环公司作为全区唯一装修(大件)垃圾清运单位,专业部门强化行业指导,街镇落实属地责任。二是要科学合理布点,推进住宅小区装修(大件)箱房改造,并通过小区资源共享、设置临时箱体等方式,实现集中管理。三是要绘制线路地图,对装修(大件)垃圾集中点位进行定期清运,排定清运时间表和路线图,提升清运效率。四是要实施集中整治,在元旦、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前一周,以及创城迎检、集中拆违、群租整治等特殊节点,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五是要推动监督问责,对住宅小区装修(大件)垃圾负面舆情恶劣影响的,查找出问题原因后,实施部门责任“连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