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上海市的责任区管理自律自治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果,在过去几年不断完善《自律规约》、《自律章程》的基础上,各区、各街镇不断发掘自律组织功能的深度和广度,让自律组织在基层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在实际工作,随着自律组织的逐步完善,各自律组织在街区日常市容管理工作中发挥的作用日益提升,各自律组织也因地制宜,结合自身特色开展了众多切实有效的活动,同时为调动自律组织积极性,各级管理部门也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完善自律组织激励模式。如浦东新区曹路镇每月形成红黑榜,从卫生整洁、门前有序、立面美观、垃圾规范处置等方面开展评定考核,细化量化评比指标,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评比优秀的商铺,发放星级示范铭牌,激励先进,鼓励优秀商铺引领示范,激励责任人更加积极主动地投入到责任区的相关工作。松江区要求各街镇每周策划一次自查自纠活动日,如方松街道的“每周一小时,问题面对面”、佘山镇“星期三商户活动日”,泖港镇“相约星期二”,新浜镇“巡查打分制”等周活动,结合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落实门前责任区各项乱象的整治,激励商户积极做好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让自律自治的理念更加入脑入心。
随着“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观念转变,发挥市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让他们更多的参与城市管理成为了一条必由之路。今后,全市各级市容管理部门将加大对于责任区管理自律组织的培育引导,让责任单位更好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多方协同,共同打造整洁舒适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