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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活公益林“沉睡资产”

我省首笔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落地宣城市绩溪县瀛洲镇仁里村,发放贷款80万元。“仁里村通过该笔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解决了该村林区道路建设等项目的资金难题。”余建安说。
  对于借款人无法偿还到期质押贷款的情形如何处理?我省积极创新公益林补偿收益权流转机制,对于借款人无法偿还到期质押贷款的,根据收益权人的履约承诺,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协助金融机构划转公益林补偿金,直至还清贷款本息为止;金融机构也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处置;出质人在质押期间,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变更公益林补偿收益权开户账户。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公益林补偿收益权收储平台、风险补偿金政策等方式拓宽质押物处置渠道。
  形成合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指导意见要求林业、财政、地方金融监管、银保监、人民银行要密切协作,共同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合力。要先行通过开展试点迈开步子、趟出路子,及时总结经验,发挥示范、突破、带动作用,以点带面稳步推开,确保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工作扎实有序推进。鼓励各地对照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指导意见,积极探索天然商品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模式。
  要研究建立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优惠利率、财政贴息、风险补偿机制等政策措施。对符合中央财政林业贷款贴息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财政贴息。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业务,根据公益林补偿收益权特点和质押贷款相关规定,制定业务办法、操作流程,优化贷款手续,依法实行优惠利率。要建立贷款风险防范机制,将公益林质押贷款业务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成果运用有效结合,防范贷款风险。
  “通过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将有效盘活农村林业资源资产,拓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融资渠道,加快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更好推进我省林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余建安说。(记者 汤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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