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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西构建林长制责任体系

湘西州9个县(市、区)全部出台实施方案。

二是构建“林长”体系。州级层面,由州委书记担任林长,州委副书记、州长担任第一副林长,州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为督察长,其他州委常委担任副林长。县、乡、村比照设立林长和副林长。截至目前,全州共设林长(含督察长)4427人,其中,州级林长9人、督察长1人,县级林长147人、乡级林长1028人、村级林长3560人,州、县、乡、村四级林长体系全面形成。

三是打造工作网络。大力构建“林有人管、事有人做、责有人担”的网格化管理格局,全州共明确监管员1171名、执法员511名、护林员8993名。同时,采取“州级林长包县、县级林长包乡、乡级林长包村、村级林长包组”和“监管员、执法员包村,护林员包林地小班”的形式,对“一长三员”责任区进行了区划。各县(市、区)还根据本地实际,探索性建立了“一长三员+科技特派员”“一长三员+驻村干部”组织体系,为林长制工作落实、落细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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