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汇东滩(2007年划定)、奉贤区全域(2013年划定)及崇明区全域(2016年划定)。2020年4月金山区设立了上海第4个禁猎区。
根据区政府3月24日对外发布通告,金山区设立禁猎区,4月15日正式实施,实施区域为金山区全区域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金山区全区域内非法猎捕任何野生动物,若有违反将按照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成立禁猎区后,我们采取了诸多措施与举措来保障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如落实禁猎区划定后的宣传工作、建立完善执法司法协作配合机制、切实加强野生动物管控工作和加强对张网捕鸟等违法行为的打击。
一、落实禁猎区划定后的宣传工作。在林地、湿地、社区、学校、景区、集贸市场、餐饮等场所开展好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张贴《通告》宣传单,设置通告牌和警示牌,并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共计树立宣传牌60块,禁猎区通告牌100份,悬挂横幅60条。宣传手册3000余份,环保袋500余份。
二、建立完善执法司法协作配合机制。由区绿化市容局牵头,在野生动物保护关键季节、重要时段,经常性开展联合整治,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共计巡查林地面积累计42万多亩次,参加巡查6000多人次.
三、切实加强野生动物管控工作。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日常巡查,联合公安局等部门加大对非法猎捕、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打击力度,通过去年的行动“熏拉丝”基本绝迹,共处置涉及野生动物案件4起。
四、加强对张网捕鸟等违法行为的打击。据统计,金山区禁猎区设立前志愿者督查发现本区36个行政村有非法猎捕鸟类的顽固点,每年拆除非法猎捕网具达1000多张,自禁猎区设立以来,去年全年拆除非法猎捕网具达300余张,同比下降77%以上。
五、收容救护野生动物。截止到年底,我们共接到收容救护与投诉举报123次,同比去年上涨迅速。受疫情影响投诉举报最多是关于家中发现蝙蝠的情况,其次大多集中在鸟类,如珠颈斑鸠、戴胜等本土鸟类,涉及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有红隼、苏卡达象龟等。
禁猎区的成立,为本区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提供了法律法规的保证,对偷猎、贩卖野生动物行为起到了有效的遏止作用,对金山的野生动物保护产生了积极推动作用。奋力开创我区保护野生动物工作新局面,为深化绿色金山建设,促进金山区野保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