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积极贯彻生态文明建设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进一步调动各社会单位职工爱绿护绿的积极性,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努力实现单位职工与绿化之间的和谐共处,近日,上海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和上海市绿化管理指导站组织开展了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的复查工作。
此次抽样复查共涉及青浦、徐汇、黄浦、浦东等11个区共计12家社会单位,经核查发现上海福寿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发电第三责任有限公司、上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金山区人民法院、上海师范大学奉贤校区等单位的绿化层次清晰、植物搭配合理、景观季相分明、景观功能实用性较强,各项工作安排的井然有序,工作日志和发展规划条理清晰。
复核现场,专家和技术人员对今后的绿化养护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和建议:一是被核查单位要及时调整植物密度;二是要有效利用车棚、廊道等场所适量种植爬藤植物,增加立体绿化面积,有效提高绿化覆盖率;三是要规范各项绿化技术工作方法,加强相关档案管理工作,养护公司做好养护规划与总结;四是要注重绿化生态环保工作,多利用树枝粉碎物进行裸露地的覆盖,生物循环可持续利用。
绿化指导站将继续积极组织开展日常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技术服务与指导工作,针对不同单位和季节的绿化养护要求,把握时间节点提出合理化建议,进一步提高单位绿化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打造专业化的技术队伍,着力提升单位绿化品位,积极改善办公环境,不断提高单位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