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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野保宣传见成效 市民主动上交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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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区两级部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的不断拓展与巩固,市民的法律意识及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近日,有市民主动联系浦东林业站,称其有一只从小捡到并饲养了十几年,建立深厚感情的“苏卡达”陆龟,希望我站能对其进行收容救护。市民表示,他也是近期偶然了解到“苏卡达”为保护动物,不能个人饲养,有可能触犯了法律。我站工作人员接到来电后,耐心对其进行劝解并宣传,“苏卡达”为《华盛顿公约》CITES 附录Ⅱ级保护动物,相当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且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需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该市民擅自饲养保护动物已涉嫌违法,但其未进行过出售、购买、利用动物的行为,且主动上交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可对其减轻或免于处罚。经过工作人员的积极劝导,市民已于7月1日将该动物自行移送至浦东林业站。林业站向市民出具了主动移交证明,并将该动物移交至上海野生动物园,作进一步隔离检疫及专业保育。

浦东新区林业站担负着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同时依据“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始终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开展。尤其是疫情爆发以来,依据《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新颁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等国家及相关部门的政策及法律法规,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提高了市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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