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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资源利用和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赴嘉定区焚烧厂开展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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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相关规定,市分类中心工作人员赴上海嘉定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对其申请办理从事生活垃圾处理(焚烧)事项进行现场审核。

首先,市分类中心工作人员现场核查了上海嘉定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法人信息、营业执照及规划用地许可证等相关文件,均与该单位提交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服务的许可申请表相符。随后,市分类中心工作人员对该单位处置合同、设备工艺、污染物排放、各项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查。审查发现,该单位采用焚烧工艺处置以干垃圾为主的生活垃圾,日处理量约1500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有相应管控制度。其中,企业自行监测方案严格按照HJ 1039-2019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制订,并将监测数据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上进行信息公开。承压蒸汽锅炉、叉车及地磅等设备检测合格报告齐全,焚烧残余物飞灰、炉渣均由相关具备资质单位收运及处置。市分类中心工作人员认为,该单位提供的申办材料均符合审批内容中关于从事生活垃圾处置的各项要求。

下一步,市分类中心将严格落实《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后续监管规程》要求,开展上海嘉定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后续监管工作,保障我市生活垃圾处置行业安全生产、规范运营。同时,市分类中心将继续督促我市未办理生活垃圾经营性许可的转运、处置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办理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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