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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红树林成为南粤大地新名片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了《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新条例增设了“红树林湿地保护”专章,明确了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红树林保护纳入本地区湿地保护规划,并兼顾当地经济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需要,以及通航、行洪、候鸟停歇觅食地等需求。新条例进一步完善了红树林保护管理规定,为全国红树林保护法制建设提供了经验。

广东还完善了红树林营造修复奖励机制,在《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确定的营造1亩红树林奖励0.4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基础上,灵活配套增加建设用地指标奖励,充分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红树林保护修复的积极性。

作为广东省红树林面积最大的沿海城市,湛江市有红树林9.59万亩,占全省红树林面积的60%。目前情况,湛江正举全市之力打造“红树林之城”。为让红树林成为“金树林”,湛江积极探索红树林碳汇交易机制。2021年4月,湛江红树林造林项目通过核证碳标准开发和管理组织的评审,成功注册为我国首个符合核证碳标准以及气候、社区和生物多样性标准的碳汇项目,并与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达成合作意向,计划按每吨66元的价格出售项目签发的首笔5880吨二氧化碳减排量。这是我国开发的首个蓝碳交易项目,为红树林生态价值实现途径提供了示范。

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大力推动经济和生态建设“双赢”

近年来,广东以实施《广东省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规划》为抓手,大力开展宜林荒滩造林和退化红树林修复。据不完全统计,2019—2020年累计开展红树林造林和修复2.3万亩。

与此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支持,大力推进蓝色海湾综合整治等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建设,重点支持红树林保护修复,2021年省级生态修复专项资金投入2.68亿余元,其中支持新营造红树林3900余亩。

以湛江为试点,广东开展了红树林综合利用实验项目,借鉴桑基鱼塘模式,探索红树林生态修复和养殖塘耦合共存模式。目前情况,已建立示范基地366.1亩,营造修复红树林222.97亩,为养殖塘区域开展红树林保护修复提供了借鉴。

根据《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广东力争到2025年创建5个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修复和新营造红树林面积超过7万亩。目前情况,广东已先行下达省级财政资金1.3亿元支持江门台山镇海湾、雷州东海岸率先开展首批示范区建设,组织起草《广东省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通过一系列有力举措和行动,广东着力打造南粤大地新名片,努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高水平保护“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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