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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地球之肾” 莫让湿地成为生态“孤岛”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增8处省级重要湿地,通过湿地认定,明确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及责权,为依法进行湿地分级管理和保护奠定基础。

新年伊始,《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施行,标志着福建湿地保护工作走上了法治化轨道。

黑龙江省在全国率先推出湿地实行名录制管理,《名录》包括全省已建立的138处湿地自然保护区,72处湿地公园,也涵盖了市县没有建立保护形式的一般湿地。

这些举措都在为探索湿地更有效的保护形式提供新的实践。

来自国家林业局的数据显示,近几年中国湿地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国已建立600多个湿地自然保护区和1000多个湿地公园,湿地保护率提高到44.6%。

“要实现到2020年全国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湿地生态功能总体稳定的目标,必须积极扩大湿地面积、科学修复退化湿地、提高湿地生态功能。”张建龙在全国林业厅局长会上表示,我国将制定湿地分级管理、国家重要湿地管理、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等制度,推进湿地保护政绩考核,抓好湿地产权确权试点,推动湿地从抢救性保护向全面保护转变。

张建龙表示,未来要加快推进湿地立法,尽快划定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湿地范围,实施湿地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完善湿地监测评价规程和标准体系,让湿地得到更加科学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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