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林业局副局长张洪在接受记者专访时称,重庆市在继续加强生态建设的同时,将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加快木本油料、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笋竹、林产品加工等主导产业的发展。张洪称,重庆在林旅融合中,要加大森林康养这一新兴领域的发展力度,将建设10个森林康养基地,让市民共享生态建设成果。
林旅融合 新建10个森林康养基地
记者:重庆林业资源丰富,在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中如何充分发挥林业资源的作用?
张洪:重庆现有森林6500万亩,覆盖面积达45%,这为我市发展林业经济奠定了基础,也为林旅融合创造条件。今年,我市在继续加强生态建设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快木本油料、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笋竹、林产品加工等林业主导产业的发展,力争全年林业总产值增长10%以上。2016年底,我市出台了《重庆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了木本油料、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笋竹、林产品加工五大林业主导产业,我市将按照既定目标,大力推进这五大林业主导产业的发展。
森林康养产业将成为我市林业产业发展的新亮点。我市的森林康养基地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森林体验基地,主要涉及接触体验、认知体验、运动体验、休闲体验、生活体验、生产体验、文化体验、探险体验等。另一类是森林养生基地,主要涉及森林浴养生、中医药养生、膳食养生、温泉养生、运动养生、文化养生等。
在基地布局上,森林体验基地和森林养生基地各5个,五大功能区域均有布局,森林体验基地已确定的有涪陵武陵山国家森林公园、渝北客乐得玉峰山房车营地、武隆仙女山国家森林公园、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另外巴南区还有一处待确定;森林养生基地已确定的有江津区大圆洞国家森林公园、彭水县茂云山国家森林公园、巫溪县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另外南川区、铜梁区各有一处待定。同时,利用森林资源,推进森林人家建设。
生态发展 启动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
记者:对于长江流域生态屏障建设,您有什么建议?
张洪:建设长江流域生态屏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要尽快启动实施长江流域重要生态屏障建设工程。长江流域经过20多年的工程造林,易于造林的成片宜林荒山已基本绿化,剩下的造林地立地条件差,交通不便,造林难度大,对造林的技术和标准要求高。同时,过去营造的防护林由于缺乏后续的抚育管护经费,没有及时开展森林经营,成为退化防护林,森林的综合效能发挥不好,急需开展抚育经营。这些仅靠现有的长江防护林工程难以实现,必须启动新的生态工程,规划全面的建设内容,预算足够的补助经费,强化推进措施,才能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并发挥好综合效益。
因此,建议由相关部门开展专题调研,重点研究长江流域重要生态屏障建设工程的建设范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标准、扶持政策等。在此基础上,参照三峡水库生态屏障区及重要支流植被恢复项目建设的管理办法、技术规定及投资标准,编制《长江流域重要生态屏障建设工程总体规划》。《总体规划》完成后,按程序尽快启动实施。在用地政策上,建议对长江干流两侧100米范围内的土地营造生态林、生态经济景观林等,分片区成立国有林场进行经营管护。
湿地保护 全市将建设20个国家湿地公园
记者:近年我市加大了湿地保护工作,现在效果如何?
张洪:2014年,市政府审议通过《重庆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林业规划纲要》,首次划定了300余万亩湿地生态红线,按照“红线”要求“落界成图”,将生态红线划定的湿地面积,全部细化到具体的地块上,使湿地保护有据可依。在此基础上,重庆市优先对重点湿地进行了保护,加快湿地公园和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这些保护区和公园的建立,对重点及核心区域湿地形成了有效的保护。
此后,重庆市还陆续出台相关规定,加强对湿地的严格保护。如:严格限制湿地转为建设用地,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湿地,确需征收或者占用的,用地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予补偿;加大对临时占用湿地修复力度,对于临时占用期满后应当采取生态修复措施,恢复所占湿地的自然特性和生态特征。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外,在湿地内禁止开垦、填埋、排污等破坏湿地的活动,严格保护湿地公园和湿地自然保护区等。截至目前,重庆市已相继建立澎溪河、长寿湖等12个湿地自然保护区,以及璧山秀湖、九龙坡彩云湖等26个市级以上湿地公园。到“十三五”末期,重庆市还将进一步完善湿地保护体系,新建湿地自然保护区3个,新建湿地公园10个,使湿地保护率达到40%。
截至目前,重庆市开展了20个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试点,即彩云湖、秀湖、皇华岛、迎凤湖、阿蓬江、酉水河、濑溪河、涪江、汉丰湖、龙河、大昌湖、青山湖、迎龙湖、巴山湖、藤子沟、大溪、安居、黎香湖、双桂湖和芙蓉湖;建设6个市级湿地公园,即龙水湖、小安溪、大石包、九曲河、台安湖和苦溪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