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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印发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方案

云南省林草局成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专家组。1月30日,出台包括群防群控、关停展览等15条工作措施,1月31日,印发《云南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各州市林草局在全国疫情期间,切实落实全面加强野生动物管控、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的措施,坚决阻断野生动物可能的疫情传染源。

截至2月2日9时,云南省森林公安机关共组织开展联合清查行动1571次,出动人员16806人次,检查各类场所18299处,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1408次,刑事案件立案14起,抓获嫌疑人10人,查处林政案件39起,在全省范围内形成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严打震慑态势。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云南启动有史以来最严格的野生动物管控。2月4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再次发出倡议:所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切实做好人工繁殖场所的防疫卫生和饲养工作;如果发现被遗弃的野生动物,请市民及时与当地林草部门、森林公安机关、野生动物救护机构联系,这些部门会就地、就近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如果已经未批先养或者超范围养殖野生动物,请配合当地有关部门,继续做好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的封控隔离,待防疫结束再行处理。

面对此次疫情,专家特别提醒,公众要坚决拒吃野味,注意个人卫生。

陈明勇看来,对待野生动物的方式,从物种基因保护、文化保护以及将来的发展角度强调保护是应有之义,但也并非纯粹的保护,“管理也非常重要,不管理,有些野生动物到处闯祸,危害很大。”

陈明勇表示,管理包括很多方面,对社会公众加强宣传,对从事野生动物保护、林业管理等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建立野生动物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农作物保险赔付体系,对不同物种的科学区分对待……能做的很多。

在一些地方,以前遭到捕杀的野猪会被当地村民腌制后食用,随着宣传力度的加大,当地已经禁止食用包括野猪在内的野生动物,并加强了监测,严防可能引起的疫情。

“我们对野猪捕杀后会进行无害化处理,集中进行焚烧掩埋。最近,再次提醒野生动物生活区域周边的居民,远离野生动物,不购买、贩卖、捕食野生动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吴再兴说。

吴再兴建议,针对盐津野猪成灾的现实,单靠基层应对能力有限。“建议上级政府牵头,科学规划,一年或者两年定期大规模捕杀一次,限制好野猪的种群数量,不然哪怕人不去打扰野猪,野猪也会频频造访村庄,不利于传染病的防控。”

盐津县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为进一步科学调控野猪种群数量,盐津县林业主管部门将在近期实施限额猎捕猎杀,科学合理地调控好野猪的种群数量和结构。

“野生动物活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依据生存需求四处活动。社会公众一定要和动物保持适当距离,包括当地居民、外地游客和相关企业,尤其要有包容退让的意识。”陈明勇表示,希望以此次疫情防控为契机,社会大众对自然能有更多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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