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召集双方协调时,要求村里对花商搬迁基地给予一定的补偿,并要求村里在规划部门未批复居民点的修建规划前,仍可让花商继续经营。经村委会召开全体村民大会讨论,最后村民大会决定给予花商每亩500元的补偿。
黄鸿儒介绍,周仁村现在基本上没有集体经济收入,每亩500元的补偿款,是从某单位征用该村的土地款中支取的。他说,花商们如果认为每亩500元的补偿太低,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但是花商们的补偿要求也要切合村里的实际,不能漫天要价。”
黄鸿儒告诉记者,已要求村干部教育村民,对花商们不能采取过激手段,双方要协商解决此事。他表示,目前双方的矛盾焦点是补偿费用多少的问题,区政府将尽力协调双方达成协议,保障双方的利益。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