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隆镇政府先后发出通告,宣布村委会山林承包合同无效。村民认为村书记出卖村民利益,欲组织签名要求罢官。镇隆镇政府称,吴汉文是由镇党委委派下去的代理书记,需经过镇党委讨论方可决定。
生态林被承包村民称不知情
惠阳区镇隆镇井龙村委会有18个村小组,约2000村民。在该村的村委会附近有一条狭长的小道,小道的尽头就是一片郁郁葱葱的山林,山脚下,一条清澈的小溪缓缓流过。泉水是几千村民的生命之源。村民吴国辉说,山林叫做茨良湖,共6000亩。作为省林业生态林,每年省政府补助该村每亩每年9.8元。
今年3月初,因该村一直没有饮上自来水,村民吴定文带着一名姓徐的商人来到该村,商讨在该村建设水厂一事。
吴定文说,当时,徐先生认为建设水厂必须绕过那片山林,需要与村委会商讨如何在不破坏山林的情况下成功引水。随后,当村民向村委会了解引水事宜时,被村委会书记吴汉文告知,6000亩的山林已经承包给了村民吴勇军,并向村民们出示了一份承包合同。
记者从村民出示的井龙村委会与吴勇军签订的合同中看到,山林承包期为50年,从2009年到2058年,面积6000亩。林地承包单价第一个五年为每亩每年12元,以后每五年递增每亩1元。合同第八条第五项规定,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乙方不准对林木进行砍伐,三年后如需砍伐应逐年进行。合同落款日期为200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