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并从2010年3月12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我省古树名木将进入依法保护、规范管理的轨道。
据统计,目前,全省共有古树名木22251株,其中,古树21877株,占98.3%。在全省古树中,树龄500年以上的一级古树1077株,占4.8%;树龄300~500年的二级古树3698株,占16.6%;树龄100~300年的三级古树17099株,占76.8%。
100年以上的树木才是古树,很多人不清楚自己身边的树是否属于古树。我省规定,古树名木的认定由各级绿化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目前,全省已完成古树名木的资源清查,鉴定工作正在进行当中。鉴定工作完成后,将分别由省、市、县三级政府对外公布,并通知古树所有者。我省鼓励单位和个人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发现的古树名木资源。接到报告的林业、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更新古树名木资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