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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城管新年层层签定责任追究保证金责任书

新年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浦东城管执法支队举行了2011年责任追究保证金制度签约仪式。这是继去年的第一个工作日实施以来支队将每年坚持的一项工作制度。签约仪式由副局长、支队政委赵瑞春主持。副局长、支队长李春铭分别与副支队长、各处室负责人、各大队长签定责任追究保证金责任书。支队班子成员和各处室负责人分别上交了保证金。副局长、支队长对如何落实2011年责任追究保证金制度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继续发扬2010年各试行单位思想认识高度统一、领导带头形成良好氛围、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等做法。二是制度实施的关键是强化各级领导干部责任,培养队伍爱岗敬业的决心。三是要明确责任追究的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和行为上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队员。四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思想教育,严格制度执行,使这项制度真正成为培育城管文化、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
  一年来,作为首批试点的支队机关、督查(机动)三大队、公路路政(渣土)稽查大队二分队和浦兴分队,坚决贯彻《浦东新区城管执法支队关于责任追究保证金制度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严密组织,积极探索,稳妥推进,通过抓思想认识、抓领导带头、抓工作机制、抓严格考评,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支队2011年全面推行积累了宝贵的工作经验。全年累计受到责任追究的有550人次,扣除金额41420元。主要成效表现为“四个明显”:一是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二是工作效能明显提高。三是队伍形象明显提升。四是执行力明显增强。2011年,责任追究保证金制度将在各大队、各街镇分队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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