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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景观中心认真做好春节期间景观灯光开放准备工作

根据市绿化市容局“关于做好2011年春节期间景观灯光开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景观中心将认真做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确保2011年春节期间(2月2日至2月6日)景观灯光正常开放。
  1、对中心城区景观灯光开灯情况以及霓虹灯店招店牌完好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并要求在春节前抢修完毕。
  2、做好春节期间开灯值班安排和待命抢修准备工作。
  3、根据沪市容景发【2011】第002号文“关于组织开展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景观灯光设施大检查的通知”精神,组织开展了对各区自查情况的抽查活动,以此督促各区认真做好节前安全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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