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颁布20周年。3月12日起,《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正式试行。为了广泛宣传《决定》和《条例》,总结经验,展示成果,提高知晓率和满意度,普陀区绿化市容局将从四个方面着手,认真抓实“综治宣传月”活动。
一是召开一次全局系统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经验交流和总结表彰会。认真总结近两年本局系统贯彻《决定》,开展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与各基层签订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推动本局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发展。二是编发一批稿件,组织一批反映本局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新闻和通讯。(1)向各大媒体投稿;(2)在门户网站和本局编发的《普陀绿化市容报》上登载,大力宣传《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使《条例》内容为本局系统职工知晓和掌握,为本局系统依法综合治理,依法规范行为提供依据。三是举办一次依法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培训和研讨活动。邀请有关专家,就贯彻《决定》和《条例》进行宣讲,同时,结合本系统实际工作进行研讨,重点提高业务骨干和专职人员的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理念,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四是开展一次贯彻和宣传《决定》和《条例》工作的检查,在检查的基础上,对本系统贯彻和宣传《决定》和《条例》工作进行总结、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