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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要求开展本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根据国家林业局和上海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上海市林业局就编制市区(县)两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要求各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市有关单位:一要精心组织,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二要严格要求,确保规划成果质量;三要实行资质管理,严格规划编制审批程序;四要积极争取,落实规划编制经费;五要按时完成,建立督查通报制度。
  上海市及各区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将于2011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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