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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起全市新的质监机制正式运行

从3月1日起,全市质监部门正式实施《2011年上海市市容环境质量检查和评估办法》并依据该办法开展全市市容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截至3月5日,市区两级质监部门发送的市容环境监控信息共计约2300条,其中市监测中心的监控信息为579条,各区县的监控信息约为1726条。从市容环境质量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监控看,浦东、徐汇、松江和宝山等区自查监测工作开展较好,自查样本信息量分别为445个、329个、173个、163个和103个,通过自查监测并落实整改,对区域市容环境质量问题的控制与修复提供了有力保障。
  实施2011版质监检查和评估办法,一是进一步增强了市容环境监测的控制力度。据统计,推行新的检查运行机制市区两级采集市容环境样本信息是原采集的2倍,大副提高了全市质监工作能级,增强了市容环境监测的控制力;二是全市按照统一的检查评估办法开展市容环境质量监测,依托质监信息管理系统,市区两级质监部门在全市共享的平台上进行信息的维护、传送和分析,进一步提升了样本信息的准确性、整改督办的时效性和评估评价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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