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宁区城管大队下发了2011年度工作考核方案,对各基层分队明确了年度考核工作重点内容和基本要求。本年度考核方案重在围绕大队年度三项重点工作,加强目标管理考核。
(一)加强街面管理考核。一是稳控街面乱设摊(包括跨门经营)总量。严格按照严禁区、严控区、控制区三类标准实施差别管理,确保全区街面乱设摊总量稳定控制在350处以内,综合管控好整个长宁街面市容的“基本面”;二是综合用好三支队伍。城管执法队伍管“面”,重点管控街面流动设摊;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队伍管“弄”,重点管控弄内“管控点”及“疏导点”;市容(城管)协管队伍管“点”,重点管控跨门经营。三是继续推进“弄内”管理社会化。运用弄内乱设摊集聚点委托社会管理模式,继续推进番禺路209弄(包括222弄、云阳路)、镇宁路465弄、遵义路780弄、天山五村等几处弄(小区)内管理社会化。四是依托“大门责”控制跨门营业。贯彻“大门责”工作要求,以“管理在先、执法保障”原则,按照方案确定的门责指导、日常动态管理、执法跟进等步骤,进一步提高跨门营业管控率。
(二)加强城管执法办案考核。一是明确办案指导性要求。制定下达各基层分队年度办案指导性数量、质量及进度要求,明确规定,各分队人均简易程序案件办理数不得低于大队平均水平;各分队全年一般程序案件办理数不得低于30件,并对办案内容、种类等作了相应明确。二是注重重点工作办案。更加注重“门责管理”办案,加强“所、队联动”,对屡教不改的跨门经营商家,市容所“双向告知”,城管分队落实办案。更加注重“渣土处置”办案,加强“废管、交警、城管”三方联动,对违规处置渣土、未申报渣土处置许可擅自出土等违规行为加重办案查处力度。三是鼓励拓展领域(内容)办案。在城管执法授权范围内的执法领域(内容),对常规之外新拓展的种类、内容的办案,落实激励措施,推进执法“全覆盖”工作。
(三)加强规范化分队创建考核。一是推进硬件完善。通过财政预算计划安排方式,逐步推进各基层分队硬件建设方面实现根本改善和提升。二是着力巩固基础。对照创建管理标准,更加扎实地做好改进、完善和提升的工作,持续巩固创建基础,不断提高基层分队建设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鼓励创出特色。引导、支持与鼓励基层分队,结合各自辖区管理、队伍状况的特点,努力追求“差异化”,创出特色,打造“品牌”,凸显分队个性化集体性格和差异特征,推动创建水平向前跨出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