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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校积极落实2011年各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为了推进环境学校2011年重点工作的落实,确保“服务学生、提升办学水平”目标的实现,环境学校纪委、监察室日前召开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了市绿化市容局《 关于开展2011年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通知》精神,讨论了学校2011年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和做好选题立项工作。
  会议提出了四点要求 :
  (1)加强领导,形成合力。部门领导和主管校长要高度重视和支持效能监察工作,积极为效能监察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形成多方配合、职能互补的工作格局。
  (2)勇于牵头,有序推进。学校纪检、监察室作为学校效能监察工作的主要负责部门,要勇于牵头,善于协调。在效能监察实践中不断总结、积极完善,促进学校内部管理水平的提升。 学校纪检、监察室要检查管理部门是否按要求落实工作部门人员及职责;检查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工作目标及任务分解;检查工作推进是否按阶段性目标、时间节点、质量标准进行及相关部门是否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检查整体工作是否按要求高质量完成。
  (3)创新载体,形成特色。要把效能监察工作与学校的重点工作、重要项目相结合,与学习型单位建设相结合,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学校破解难题顽症的能力建设相结合,与廉政勤政文化建设相结合,不断丰富效能监察形式和内涵,从而形成各具特点的行政监察工作。
  (4)注重实效,提升水平。对效能监察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和情况,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通过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效率,使干部职教工在履职和勤政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在家长、学生的满意度上有新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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