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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绿化市容局召开林业行政许可事后监督检查工作总结会议

2011年5月6日下午,市绿化市容局蔡友铭副局长组织召开了林业行政许可事后监督检查工作总结会议,会议由丁勤华副总工主持。局政策法规处和林业处、野生动植物保护处、行政许可处,以及市林业总站、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崇明东滩鸟类自然保护区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参加了会议。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保证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效执行,切实履行林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职责,有效开展林业审批专项监督检查,2010年8月12日发布了《上海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10年林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的通知》,对2007年至2009年期间,就征占用林地和采伐林木、林木生产和经营许可证、野生动植物保护、植物检疫、自然保护区等行政许可,由我局受理、审核并做出决定的事项开展事后监督检查。政策法规处会同局有关处室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局有关处室和单位结合各自工作按照计划,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开展检查。通过半年的检查,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审批人员依法履职意识,梳理了审批清理的情况,加强了管理层与业界的沟通交流,更好地了解行业发展趋势。
  蔡友铭副局长对本次行政许可事后监督检查工作取得成效予以充分肯定,明确指出,通过监督检查起到了三方面的重要作用,即规范管理的抓手、改进作风的有效途径、提升工作能力的可靠支撑。同时要求要高度重视批后监管,使其制度化、常态化;并对其成果应用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
  最后,会议还对原上海市农林局制定“上海市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沪农林(2003)48号)的修改提出了工作思路和修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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