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卡镇政府出台方案并上报县林业局。兴海县副县长张振飞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上游村村民经常上访,要求补助款归村民,作为政府,肯定会考虑村庄的稳定。再说,你私营公司已经享受了5年补助款,也该轮到老百姓了。”
据记者调查,2010年1月27日,兴海县林业局、财政局向县信用联社提供了上游村相关村民的退耕还林补助发放花名册,并划拨了2008年和2009年两年共计201万元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
“但这些村民没有提供相关的退耕还林验收合格证及退耕还林补助款领款卡,信用社无法按规定发放。”信用社当年的一名工作人员说,虽然也跟群众解释了政策,但村民认为是信用社故意扣款不发。
“后来根据县政府指令,县林业局给这些村民补办了退耕还林验收合格证和领款卡,这才让他们领到了补助款。”兴海县林业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多年纠纷未化解
记者了解到,青海省林业厅曾组织专人调查相关情况,并连续3次调解,要求兴海县及时整改,但兴海县始终没有做出任何调整。
“前任领导班子就这么定的,我们只能接着执行了。”张振飞说。对此,兴海县林业局现任负责人也表示,这是按照县政府纪要来执行的,前任领导班子做出的决定,不好轻易改变。
“谁改变就意味着否定了前任的工作,我们也不敢得罪前任领导,更不敢得罪群众”。兴海县林业局一名工作人员说。
“群众拿了补助款,但在林地的后期管护上不到位,补植补栽效果不好,苗木成活率低。”青海省林业厅退耕办高级工程师樊彦新说,在这几千亩地上国家已经投入了近500万元,可到头来退耕地或荒废或复耕,这个损失谁来负责?
樊彦新介绍说,上游村这4000多亩退耕地离黄河上游龙羊峡水库不足100公里,并且地处草原沙化比较严重的地带,处理不当会影响龙羊峡水库的生态安全。
青海省退耕办调查组认为,按照“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退耕还林补助金应不折不扣地兑现给退耕农户或承包户。因此,兴海县政府应立即更正政策受益主体,并赔偿玉苗公司损失。同时,兴海县相关部门应做好宣传工作,制止退耕地复耕现象,并做好退耕地现有苗木的管护和补植补栽工作,将国家退耕还林工程持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