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开展对违规设置高立柱等广告设施专项整治的方案》的工作要求,普陀区市容景观所从今年3月份起即对沪嘉高速公路(普陀段)沿线的户外高立柱广告设施进行了调查梳理,共排查出6块未经许可、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违章高立柱广告设施。4月下旬开始,普陀区市容景观所全面启动了对这些违章广告设施的整治工作,同时将违章情况移送区城管大队。在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里,普陀区市容景观所将通过实地拍照取证、上门与广告公司协调等手段,努力做好各广告公司负责人的思想工作,积极争取他们的配合,希望他们能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同时,普陀区城管大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对这些违章广告设施出具处罚决定,并做好强制拆除的准备。经过一个月来的共同努力,同时在局长室、局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5月下旬开始,各广告公司对各自违章设置的高立柱广告陆续自行拆除。截至6月9日,在市绿化市容局规定的6月15日的整治完成时间节点之前,6块违章广告设施全部拆除完毕,提前完成了本次户外广告的整治任务。
本次整治工作的顺利完成表明,区市容景观所作为管理单位和城管大队作为执法单位双方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的管理模式,对该区的户外广告管理确实是一套行之有效的举措。这一模式通过多年来的探索,经过迎博、办博期间的检验,一直延用至今,它也为后世博时期的城市管理提供了新的思路,并将作为长效管理的措施长期保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