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北海市获得第四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的承办权。为进一步扩大本次园博会的品牌效应和影响力,特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园博会的吉祥物,具体方案如下:
一、征集内容
第四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吉祥物
二、征集时间
2013年12月30日开始,2014年2月15日17时截止。
三、应征作品要求
1.新颖独特、造型简洁、色彩鲜明、美观大方、主题突出、内涵丰富,具有较强的象征意义。与本届园博会“花海丝路,绿映珠城”主题相结合,具有地域特色和北海元素、健康和有生命的具象或者抽象物。
2.设计形象可以是人物、动物或植物,手法要求拟人化、形象夸张、富有幽默感和形式感,具有亲和力,便于印刷并制成模型加以展示。
四、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纪念奖5名。
一等奖作为本届园博会的正式吉祥物,奖励人民币1万元;二等奖每名5000元,三等奖每名2000元,纪念奖每名1000元。
作品一经采用,第四届广西园博会组委会拥有对作品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
五、征集活动程序
1.设计和投送
在作品征集时间内,由作者按照征集要求设计制作吉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