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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建筑渣土转运处置管理会议近日召开

根据市建交委规范长兴岛建筑渣土转运处置的要求,落实《上海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近日,在长兴岛为中码头会议室,市废管处组织召开关于规范建筑渣土转运处置管理会议,与会单位有徐汇区、杨浦区和浦东新区建筑渣土管理部门及部分码头经营单位负责人。
  会上,市废管处首先介绍了会议召开的背景,并根据目前长兴岛总体的需土现状,以及前阶段多部门联合对长兴岛为中码头初期的勘察情况进行了说明。之后,为中码头经营方对码头目前情况进行了介绍,包括停靠泊位数,最大停靠船舶吨位数,岸线长度等等,同时明确需土质量,实际操作等问题。崇明建筑渣土管理部门对目前码头开设的进度进行了阐述,表示待码头开设完成后,将加强区级建筑渣土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按照要求进行操作,并严格落实卸点付费制度。在听完介绍后,与会区建筑渣土管理部门和码头经营方提出了相关建议,并对实际操作情况进行了讨论。
  最后,市废管处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一是船舶要规范化,要使用备案船舶,船运处置证随船携带,严格查处偷乱倒;二是要实施卸点付费制度,往崇明去的船舶要安装GPS,船舶和码头方签订协议。三是区管理部门要多沟通,对运往的实际量进行核实。码头经营方要做好相关防污染措施,做好日常记录,对来中转的船舶处置证要严格查看,不得接纳无证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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