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城管大队建立三项制度着力规范队员行为:
一是实施队员点名提示制。每天队员上班后,各分队必须在出发整治前对队员进行整队、点名报到。同时,要求队员仪表规范,带齐两证(执法证和资格证)。以此提高队伍的纪律性、规范性。
二是实施分级管理负责制。分队采取三级责任管理模式,实施一级对一级负责制,即队员对组长负责;组长对队长负责,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以此消除各级责任不明,产生互相推诿的现象。
三是实施内务管理责任制。由分队资料员负责督促队员的内务规范。要求办公室内的办公用具、衣物鞋帽统一放置,做到整齐划一,指定各组长为办公室环境卫生责任人,负责每天打扫和清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