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上海市城管执法总队对宝山区祁骆路一处“地沟油”黑窝点实施取缔。
接到对“祁骆路违法处置‘地沟油’黑窝点进行取证执法”的任务后,总队领导高度重视,分析案情,组织精干执法队伍,迅速赶赴现场。会同宝山区城管、食药监、公安和大场镇政府等部门30余人,对“地沟油”黑窝点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
总队经过现场调查取证初步查明:祁骆路某弄“地沟油”黑窝点是由一名安徽外来人员杨某租用近150平方米的废弃仓库,雇用5、6名小工,无照、无证经营“地沟油”的收运、处置。经过现场取证,总队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发出《询问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到总队接受处理,对储藏的成品“地沟油”250桶(200升一桶)及130只空桶采取了证据保全的行政措施。
下一步,总队将按照《上海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收运、处置“地沟油”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