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城管针对目前信访投诉受理工作现状提出四“明”:
一、明责任。建立明确的责任机制,以责任追究保证金制度为抓手,以督查制度为监督平台,在分队层面来说,各分队从队长到一线执法队员都负有责任,分队长负主要责任。一旦信访投诉受理工作出现问题,将从分队长开始追究。
二、明措施。主动向社会公开告知投诉受理电话和地址,与民众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同时对群众们告知的难题做出又快又好的回答。对处理过的问题进行日梳理、周分析、月总结,定期召开研究会议。
三、明落实。严格落实投诉受理工作,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坚持从源头上抓起,把解决好投诉问题作为信访投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端正态度,做好做实每一件投诉。
四、明管理。突出制度化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将投诉受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工作轨道,合理分工,明确职责,提升工作热情,保证投诉受理工作高效、长期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