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期来,社会上各种关于因做“好人好事”受“伤害”、“好人不得好报”的讨论颇为“热烈”,而徐汇城管大队七分队党员陈刚则用自己的行动对这一论点给予了有力反驳。
近日,本市一市民致电分队,感谢曾在罗香路执勤的城管队员急人所急,主动驾车将其受伤母亲送往大华医院接受紧急治疗且未留名的“好人好事”。对此,分队党支部立即展开核查,寻找这名做好事不留名的“城管好同志”。
经查,9月16日上午10时许,七分队副班长陈刚在罗香路长桥二村大门附近巡查时,有2名50多岁阿姨跑上前来求助:反映长桥二村64号门前有人摔倒受伤,额头流血不止,她们拦了十几分钟,也没拦到出租车。面对市民焦急地求助,陈刚赶紧随之来到了长桥二村64号门前(小区内),只见一名中年妇女痛苦地斜靠在墙边,额头左侧不时有鲜血渗出。经了解,该中年妇女以前住在长桥二村某号,现已搬家,今天是特地来看看“老邻居”的,不慎摔倒受伤。
陈刚立即驾车与2名阿姨一同将伤者送往大华医院就诊。在外科,伤者得到妥善救治后,陈刚同志悄然离开了。
事后,伤者的儿子从2名阿姨的口中得知,有一位城管同志及时将其母亲送医院救治,其母亲伤势得到控制,但该城管同志没有留下姓名,从而发生了之前电话感谢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