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绿化市容局进一步推进实施市容环境“大门责”管理机制。
一是拓展管理内容。会同长宁区网格平台,将原有14项管理内容拓展和细化为18类54项,并全部纳入网格化管理范畴。
二是落实管理责任。明确各管理层级的责任,一般问题由行政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对于迟迟未解决的问题,由网格化管理平台跟踪查办,督促职能部门(单位)履行职责;涉及多个部门且久拖不决的事宜,交由所在街镇负责牵头协调解决;街镇协调未果的,由区级层面协调解决。
三是下移管理重心。强化街镇的协调指挥权、人事任免建议权和考核奖惩权,落实街镇对市容管理员、城管队员、市容协管员、门责指导员等派出队伍或人员的双重领导制度。
四是督促商家履行责任区义务。开展专题研究,初步形成规范化操作流程;对拒不履行市容环境责任义务的商家进行行政处罚。
五是加强社会宣传。开展以“全民爱护环境,共建文明城区”为主题的集中清洁环境活动,从5月起坚持每月中旬开展一次全区性活动,广泛宣传,引导市民和商家参与维护市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