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绿化市容局认真贯彻区政府三季度全会精神,继续按照既定目标,着力推进各项工作,做好常态管理和项目收官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
1.继续做好常态化管理工作。完善市容环境“大门责管理”机制,落实单位自律、街镇管理和区级协调的三级平台,建立与区网格化管理平台更紧密的联系,共同确保城区市容环境品质的“有序、整洁、美观”;每月组织开展以“全民动员维护市容环境,同创共建全国文明城区”为主题的集中清洁环境行动;探索对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的管理方法,督促其主动行使劝导、阻止责任范围内的违反市容环境行为;确保街面乱设摊(跨门营业)总量确保控制在470处以内;确保新增违法建筑拆除率达到95%以上。
2.完成公共绿化建设目标。加快北翟路25米绿化带等项目建设,协同房管部门做好居住区绿化建设,完成新增公共绿化3万平方米。
3.深化市容环境差别化管理。完善《长宁区市容环境差别化管理方案》,形成实施规范。落实苏州河景观带区域管理措施,并向重点景观道路和区域推进。
4.完成本年度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推进中山公园改造,完成部分围墙透绿、健身步道改造及亭台廊榭修葺。完成江苏路(愚园路~长宁路)、愚园路(镇宁路~江苏路)道路景观整治。完成苏州河景观灯光二期建设。完成改建公共厕所8座、倒粪站(小便池)6座、道班房5座、垃圾箱房66座、小型生活垃圾压缩站2座。
5.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完成虹桥街道内70%以上示范小区创建;全区实现生活垃圾减量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