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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卫水上管理处组织开展2012年水域市容环境卫生、城管执法试点街(镇)管理人员培训活动

  近日,水管处按照试点工作的需要,针对浦东新区、青浦区的绿化市容、城管执法部门,以及朱家角镇、金泽镇、书院镇、潍坊新村街道的有关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在松江区佘山镇的大众国际会议中心组织开展了为期两天的2012年水域市容环境卫生、城管执法试点街道、镇管理人员培训活动。
  此次培训,水管处紧紧围绕街(镇)试点工作,从市、区(县)、街(镇)三级职责、沿岸水域市容环境的责任区管理、河道水域市容环境等级划分;水域市容环境质量标准和水域保洁作业质量、保洁作业规范;以及水域城管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依据、执法实务等多个方面内容向参训人员进行了授课,为下阶段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相应的理论依据。
  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域城管执法作为本市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依法落实各级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特别是要发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优势,夯实本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基础,实现长效管理。参训人员通过二天的学习交流对城市环境管理中的水域市容环境管理有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轻视到重视、从单一陆域到水陆并举的认识。
  培训活动结业仪式上,恽奇伟副局长就下阶段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是正确认识培训活动的意义。这次培训为下阶段试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履行好各自法定职责提供了理论支撑,各试点街(镇)要更积极有效地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重心下移、做强区县、做实街镇”的工作要求。
  二是注重理论结合实践。各试点街(镇)要根据各自辖区内水域的实际情况,结合培训活动的所学所得,认真细致地做好各自试点工作,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予以扎实推进,确保试点工作的各项既定任务目标得以全面实现。
  三是保证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水管处要做好对“两区四街(镇)”的指导和经验交流等工作,及时推广各有关区和街道、镇,在试点工作过程中涌现的先进经验、成功做法和典型事例,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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