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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凸显

当地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叶某、周某因为向海门市通江路青西河水体倾倒9.48吨废酸,污染环境罪名成立,两嫌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这是该市自2013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南通首例因污染环境而入刑的环境涉罪案件,意味着我市环境污染案件查处已进入司法联动体系,形成了打击涉污犯罪的高压态势。

南通市环保部门提供的一份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全市对环境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共计252件,处罚金额1531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违法案件6起。其中包括去年6月南通环保史上开出的最大一笔行政罚单:对偷埋固废垃圾的宝叶化工责令停产整顿,并开出60万元的罚单。

自去年6月起,南通重拳出击,严打环境违法行为,开展为期3年的环保执法“亮剑行动”。与此同时,南通还在省内率先建立环保联动执法新机制,为“亮剑”行动护航。去年,全市对环境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共计252件,处罚金额1531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违法案件6起。

在铁腕治污的同时,南通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重点,加快形成绿色经济增长体系。去年完成120个清洁生产项目,新增1家国家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2家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实施240个减排工程,重点行业标准化整治、化工园区生态化创建加快推进。2013年有12家企业168个型号的节能产品入选国家节能惠民工程,节能环保产业产值突破338亿元。

筑牢屏障

出台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经过历时近两年的努力、十多次易稿修改,《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近日正式出台,南通市划定10类共60个生态红线保护区,规划总面积1845.92平方公里,占总国土面积的23.07%,为子孙后代构筑起一道牢固的生态屏障。

从版图上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清水通道维护区、生态公益林、特殊生态产业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湿地公园等10个区域被标注以不同的颜色进行区分。在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域中,一级管控区域面积195.75平方公里,二级管控区域面积1650.17平方公里。其中,一级管控区是生态红线的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二级管控区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实行差别化的管控措施,严禁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

生态文明建设多措并举,结下累累硕果。海门、如皋、如东、通州分别通过国家生态县区创建验收,全市通过技术评估。城乡面貌持续改善,南通市93个乡镇获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连续22年保持耕地占补平衡,成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市。

2013年,南通市区新增公园绿地427公顷,全市新增绿化造林14.9万亩。PM2.5监测实现县区全覆盖。南通还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水环境治理优秀范例城市”、“保护臭氧层示范城市”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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