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崇明县各乡镇、各条线协调配合,多措并举,切实推进全县违法建筑集中整治工作,止违、拆违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抓协调,务实推进拆违工作。县拆违办充分发挥督办、指导、协调的职能,加强与乡镇、县级各部门的工作协调,不断形成拆违工作合力,夯实拆违基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到10月31日,全县共整治各类违法建筑675815.7平方米、围墙1923米,其中重点区域违法建筑和非法用地整治工作量占总量的2/3,表明今年拆违工作紧扣了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在落实重点内容、确保专项任务上取得了实效,这与县、镇和职能部门统一思想、明确重点,发挥联动作用是分不开的。
二是抓督办,加大12319等信访案件查处力度。县拆违办十分重视群众投诉案件,对于群众反复投诉、12319转办或领导批示件等信访案件进行重点查、专人督,与县级相关职能部门、乡镇拆违办密切配合,按规定时间节点要求,做好案件查处、回复工作。特别是对于一些重要案件和强拆行动,派专人进行现场督办,做到认定事实清楚、法律程序到位、强拆预案明确和化解群众矛盾纠纷,提高执法实效。此外,着力加强元旦、五一、十一等节假日重点止违、控违工作,对各乡镇巡查工作及举报案查处情况进行督查,有效控制新增违法建筑的发生。
三是抓亮点,夯实整治违法建筑基础工作。创无违建村工作是2010~2012年三年集中整治违法建筑工作的一个亮点。县拆违办按照“年初布置、年中推进、年底考核”的工作思路,成立调研指导小组,分阶段多次对各乡镇创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和基础档案规范整理,重点督查各乡镇案件查处、执法文书制作、信访件回复、基础档案管理等各方面工作,推进乡镇创建工作平衡发展。
四是抓消除,违法用地比例明显下降。在县政府部署的消除违法用地专项工作中,县拆违办采取“专项查、分片督”的办法,成立三个督办工作小组,加大对乡镇查处违法用地案件的督办力度,对违法用地消除情况进行实地查看、跟踪督办、指导拆除,使全县违法用地比例已由17.17%下降到9.28%。确保违法用地清除工作按时间节点全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