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水域市容环境卫生十二五规划“两个一流”的总体目标,水管处以巩固重点水域、营造宜居水域、强化依法管理、深化基础工作为主要任务,就进一步加强本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提出四点要求:
一、保持重点水域的经常“整洁、有序”,人文景观区水域、活动核心区水域、定点服务区水域、窗口出入区水域、科教商卫区水域等重点水域污染发现率控制在5%以内,整改率达到86%以上。
二、积极营造宜居的水域市容环境,全市居住生活区域水域市容环境卫生污染发现率控制在10%以内,其中:城市化地区控制在5%以内,农村化地区控制在15%以内。
三、推行水域分级管理和等级质量管理,落实街道(镇)的水域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职责,在全市各街道(镇)中评选出5%的示范街镇。同时落实全市区际结合部水域市容环境卫生日常维护责任。
四、深化全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基础管理工作,规范水域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基础台帐管理,健全水域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信息与数据的报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