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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完善“大门责”管理机制

良好的城区市容环境管理需要依靠各条块部门的共同努力,市容环境“大门责”管理机制已经成为联系条块部门的纽带,长宁区绿化和市容局将对此不断深化、完善。
  一、强化商家自律意识。强化自律小组活动,发挥“两新”组织和社区大党建的作用,引导商家自觉履行维护环境义务,并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常态化开展每月集中清洁环境活动,广泛发动市民参与,营造同创共建氛围。
  二、完善动态监控力度。坚持以网格化管理平台为基础,提高发现效率,加强督办力度,提高整改效率;并要强化各职能单位的自查能力,落实责任到人,形成网格负责制。
  三、建立管理对象信息库。集中梳理日常管理、教育和处罚数据,锁定管理重点,提供执法保障。
  四、健全绩效评价机制。继续开展常态测评(依托网格化平台常态数据)、社会评价(中介组织抽样调查)和专项监督(人大、政协督察,条块部门互评)相结合的综合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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