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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卫水上管理处四项措施保障2012年水域市容环卫工作有序开展

  围绕水域市容环境卫生十二五规划“两个一流”的总体目标,水管处四项措施保障2012年水域市容环卫工作有序开展,努力提升水域市容环境卫生质量。
  一、开展专题培训
  为了更好地推行《上海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等级质量标准(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拟分批、分级开展水域市容环境卫生业务工作专题培训活动,促使区(县)、街道(镇)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工作水平。
  二、增强工作合力
  继续借助“本市内河安全联防联动联席会议”,深化与成员单位的互助,增强本市中小河道市容环境面貌、中小型装卸码头、旅游客运码头等方面的共管合力,同时,拟与市水利处建立起季度联合检查制度,共同加强本市中小河道日常保洁的监管力度。
  三、实行分类评价
  根据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被检查水域类型,采取“联合检查带动、抽样检查促动、自我检查自动”的模式,实施全市水域市容环境层级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针对本市各类型水域市容环境面貌开展分类评价,便于更好地推进年内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推行项目化管理
  通过实施水域市容工作项目管理制度,针对实际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和瓶颈,经项目立项后,明确工作程序,确定水域市容工作的责任人员、应对措施和工作期限,以此提高水域市容工作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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