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Close

本市启动2011年度“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

11月28日,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就今年“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对各区(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部门发放通知,要求各区(县)围绕“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绿色家园”的活动主题,因地制宜开展宣传活动。
  12月份是上海市每年一度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旨在通过这个活动能进一步提高公众保护湿地和野生动植物意识,推进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通知》要求各区(县)充分利用有效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加大对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的重要性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要积极做好活动材料收集和整理工作,及时上报活动期间的动态信息,注意活动相关资料和主要事迹的收集和积累,并做好活动的工作总结。

相关文章: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