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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又一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宣判

  

  近日,黄浦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瑶山鳄蜥案。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五人通过网络联系,非法买卖3条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瑶山鳄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已构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其中一人情节严重,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其余四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至此,这起本市贩卖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瑶山鳄蜥案告一段落。

  

  相关链接:2011年6月,五名犯罪嫌疑人之一通过QQ在“宠物论坛”和“爬友”聊天,说有3只‘瑶山’待售。卖家提出3条一起买的话可以以每条500元的价格出售,均委托另一犯罪嫌疑人代为联系买家和卖家并负责汇款。大约一周后,3条活“瑶山鳄蜥”被快递到另外三个犯罪嫌疑人手中。7月和9月,5人分别被黄浦区警方抓获。案发后,经上海野生动植物鉴定中心鉴定,上述鳄蜥活体3只,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12月,该案在黄浦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公诉人认为,在这起案件中,无论是卖家还是买家,都构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应当以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12年1月黄浦法院作出了以上判决并进行了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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