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黄浦区工商部门依据《行政处罚法》和《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对在江阴路花鸟市场查处的两家非法经营象牙制品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其一案件作出没收6件象牙制品(总重267克)行政处罚决定;对另一案件也作出没收6件制品(总重202克)行政处罚决定。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救济程序,以保证行政处罚的公平与公正。
相关链接:2011年11月22日,市野保站、黄浦区绿化管理所和黄浦区工商部门联合对辖区内的花鸟和古玩市场开展检查。当执法人员在江阴路花鸟市场检查时,发现有两家店铺在柜台销售疑似以象牙为原材的艺术制品,当场将9件和7件制品先行登记保存,履行好相关法律手续。联合执法部门下一步将先行登记保存的16件制品送到法定的签定部门签定,根据签定结果和非法经销物品的价值,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再作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