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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农村地区环卫设施建设列入青浦区年度政府实事项目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是农村环境卫生的核心工作,也是新农村建设“村容整洁”的重要工作。科学地构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对于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中转、区处理的良性循环,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青浦区委、青浦区政府高度重视,将农村地区的环卫设施建设工作列为年度政府实事项目,以切实改善农村地区环卫设施质量,提升日常管理保洁水平。
  2012年,青浦区将在全区农村地区完成50座公厕及100座垃圾箱房的建设和改造任务。为确保实事项目有序推进,并按照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青浦区绿化市容局及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2012年全区农村生活垃圾箱房改造实施意见》和《关于2012年农村地区公厕建改工作实施意见》。在《实施意见》中明确了各镇(街道)的建设任务、建设标准、经费补贴标准及具体实施步骤。实施步骤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前期准备阶段(2012年2月至3月)。主要是各镇(街道)按照下达的指标任务和要求,抓好本区域农村垃圾箱房及公厕的建设和改造前期动员、规划选址、设计及工程预算编制、工程招标等相关工作,确保项目尽快启动。同时会同镇(街道)规划部门共同进行前期选址、建造设计方案,形成建设预算,落实好镇级建设经费等。二是建设验收阶段(2012年4月至9月)。主要是各镇(街道)对前期选址的确认,并按照设计方案要求进行垃圾厢房及公厕建设,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抓工程进度,确保设施建改达标,并按要求上报项目进度情况表。三是项目报审阶段(2012年10月至11月)。主要是各镇(街道)抓好工程项目自查整改、编制决算、做好工程项目审价等相关工作,确保设施尽快启用。同时各镇(街道)对新建公厕及垃圾箱房做好审计工作,形成工程决算并上报区绿化市容局。区相关部门将安排区级检查验收,主管部门根据各镇(街道)建设情况,核拨相关补贴经费。
  《实施意见》还进一步明确了在实事项目推进中的具体工作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农村环卫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落实好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严把工程质量关;二要落实好镇级建设配套资金,科学选址,重点保障城乡结合部及外来人员集中区域,确保建改设施在服务半径上有所扩大;三要与区业务主管部门加强沟通,狠抓工程进度,确保项目如期完工并尽早启用,从而提升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切实解决农村地区如厕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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